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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医保制度改革 增进民生福祉
来源: | 作者:law-100 | 发布时间: 2021-09-19 | 1363 次浏览 | 分享到:

郑雪倩 李媛莎

 

2020年3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正式发布。以下是笔者对该《意见》学习的一些心得体会。

我国建国70年,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温饱问题已经解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健康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条件,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追求。同时也是政府的责任。因此,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实现健康中国目标,更好保障人民健康,必须作出了制度性安排。医疗保障制度就是实现健康中国的重要制度之一,也是保障人民健康的重大举措,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为此国家专门成立医疗保障局,进一步保障医保制度的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就是在这个大背景下出台。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加快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通过统一制度、完善政策、健全机制、提升服务,增强医疗保障的公平性、协调性,发挥医保基金战略性购买作用,推进医疗保障和医药服务高质量协同发展,促进健康中国战略实施,使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解决全国不统一、不均衡、不充分、不协调的问题。

2025年,医疗保障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基本完成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基金监管等重要机制和医药服务供给、医保管理服务等关键领域的改革任务。到2030年,全面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待遇保障公平适度,基金运行稳健持续,管理服务优化便捷,医保治理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实现更好保障病有所医的目标。

新华社总结的“1+4+2”的总体改革框架非常到位。“1”是力争到2030年,全面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4”是健全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基金监管四个机制。“2”是完善医药服务供给和医疗保障服务两个支撑。

一、建立四个机制,保障医疗保险制度实施

让老百姓确实感受到医保政策带来的实惠,解决因病致贫问题,百姓看病压力等问题。体现党和国家对人民的关怀。

    1.实现公平适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

   1)坚持和完善覆盖全民、依法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政策体系,职工和城乡居民分类保障,保障人人患病可以享有基本医疗保险公平适度的报销水平。

2)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严格执行基本支付范围和标准,实施公平适度保障,纠正过度保障和保障不足问题,保证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

3)建立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救助对象及时精准识别机制,科学确定救助范围,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

4)建立突发疫情救助机制:先救治后缴费、可跨区可延迟结算、特定疾病费用有限豁免。

5)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促进各类医疗保障互补衔接,提高重特大疾病和多元医疗需求保障水平。

2.完善筹资分担和调整机制,体现政府、单位、个人共同责任

实行动态调整,合理确定费率,均衡个人、用人单位、政府三方筹资缴费责任,优化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结构,研究应对老龄化医疗负担的多渠道筹资政策。加强财政对医疗救助投入,拓宽医疗救助筹资渠道。

3.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切实有效的保证医疗救治。

1)聚焦临床需要、合理诊治、适宜技术,完善医保目录、协议、结算管理,实施更有效率的医保支付,更好保障参保人员权益。

2)逐步实现全国统一用药范围。适应群众基本医疗需求、临床技术进步,调整优化医保目录。

3)简化优化医药机构定点申请、专业评估、协商谈判程序

4)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推广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医疗康复、慢性精神疾病等长期住院按床日付费,门诊特殊慢性病按人头付费。探索医疗服务与药品分开支付。

4.建立完善的基金监管制度,确保医保基金合法使用

1)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管理体系,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确保基金安全高效、合理使用。

2)积极引入第三方监管力量,强化社会监督。

3)建立医保基金绩效评价体系。健全医疗保障社会监督激励机制,完善欺诈骗保举报奖励制度。

 二、建立两个支撑保障体系,顺利推进医疗保险制度

   1.发挥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在深化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中的引领作用,适时调整,医、药、保有效联动。

2.医药耗材同等纳入带量统一招标采购

3.持续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

4.规法探索“互联网+医疗”等新服务模式发展。补齐护理、儿科、老年科、精神科等紧缺医疗服务短板。

5.推进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实现医疗保障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

6.实现全国医疗保障信息互联互通,加强数据有序共享。

7.推进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法人治理,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经办服务,探索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医保治理格局

 

三、加强医疗保障领域立法工作,加快形成与医疗保障改革相衔接、有利于制度定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强化协同配合。建立部门协同机制加强医保、医疗、医药制度政策之间的统筹协调和综合配套。

1.全面通俗易懂的宣传党中央深化医保制度改革政策,让人民群众和各级政府机构工作人员都能深刻领会精神,了解文件实施意义。

2.积极对各地医保负责机构进行培训。落实医保管理机关和工作人员对精神的领会,深入学习医保改革各项措施,确保有效执行。

3.各地应该出台相关实施细则,细化各项医保措施的执行标准和工作规范。

4.尽快落实配套硬件设施支持,各级政府拨付费用,加快信息平台的建设,落实网络报账实现。

5.开展有效的监督工作,由行政部门监督、诚信制度自我约束和社会大众的监督共同完成。

6.行政部门应该建立改进机制。在实践中,积极了解人民群众和各级各地行政部门遇到的问题,听取意见,及时改进,有助于改革工作更好地推进,有利于实现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