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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追踪 | 从某明星代孕,谈冷冻卵子的相关法律问题
来源: | 作者:law-100 | 发布时间: 2021-10-14 | 1379 次浏览 | 分享到:
近日某明星代孕弃养事件持续发酵,也引发了人们对冷冻卵子问题的关注。目前我国对冷冻卵子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冻卵在医疗、伦理和法律等方面还存在哪些问题?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郑雪倩律师对此进行了解读......

本文作者:郑雪倩接受法制日报采访

A

引言

 

近日某明星代孕弃养事件持续发酵,也引发了人们对冷冻卵子问题的关注。目前我国对冷冻卵子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冻卵在医疗、伦理和法律等方面还存在哪些问题?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郑雪倩律师对此进行了解读。

 

B

我国对未婚女性冻卵没有放开

 

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要建立卵子库。

但现实中的确有不孕不育人群,需要借助辅助生殖技术实现做父母的愿望。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明确规定,不得给单身妇女实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这意味着接受辅助生殖技术时,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单身妇女不能随意去冷冻自己的卵子。对于已婚妇女,存在生育障碍,比如排卵困难等,符合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的适应症,才可以接受他人卵子。对于赠送卵子也有规定,只能是实施人类生殖技术女方剩余卵子可以捐赠,我国目前没有公开开展捐赠卵子。赠送卵子是人道主义行为,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以任何形式进行商业化供卵行为。

对于赠送卵子,“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也规定了赠卵最多只能使用5个,只能用于5个妇女,不能一个人的卵子给无数人用。综上所述,从目前我国法律规定来看,没有放开对未婚女性可以随意冷冻自己的卵子,随意去做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国内为什么没有放开未婚女性冻卵?我认为目前还有一些伦理、道德、法律、技术等问题尚未解决,如果放开会出现与我国的相关法律,如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的冲突。我国实行一夫一妻制,在传统的婚姻下来生育和养育孩子。如果现在放开未婚女子的冻卵,那就有可能会出现有人不按照正常规律和公序良俗去怀孕生子。可能会影响社会秩序,破坏公序良俗。

有人可能会说,随着科技发达,为什么不能让人少受点痛苦?首先代孕从法律层面上跟我国法律是相悖的,其次还有社会伦理问题,比如大家热议的某明星在国外冷冻卵子代孕的事件,她没有经历生育的过程,对孩子没有感情,和家庭、母亲的责任感,可以顺便弃养。

再比如未婚女子要孩子,从其自身及保护妇女的角度来看,单身女子养育孩子也会有一定的困难,加重自身压力和负担。同时也会增加社会责任,给社会秩序带来一定的混乱。

从医学来看,冷冻卵子技术没多大问题,但保存在哪儿,谁来保存,保存多长时间不会失效?都值得探讨。此外也要符合社会伦理原则。所以在目前各方面条件还不够成熟的情况下,国内没有明确开放未婚女子的冻卵。

 

C

关于冷冻卵子的属性和归属

 

卵子是人体的细胞,是属于身体的一部分。《民法典》一千零六条、一千零七条都提到了,一千零六条说只要是有行为能力的人就可以捐赠自己身体的细胞和组织。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任何人可以行使自己的权利去捐献,属于自己的人体细胞。但一千零七条也规定,“禁止买卖”。意即虽然是个人身体的一部分,但也不能把它作为一个买卖的物品。如果身体器官都可以拿来买卖的话,就可能出现为买卖器官而杀人或非法获取伤害他人的犯罪,造成社会秩序混乱。

至于冻卵在人死亡以后的归属,不是继承权问题,而是一个支配权问题。如同人死亡之后,其近亲属对其尸体的处置支配权。实践中也有很多判例。

有人提出,在保障女性生育权的同时,如果冷冻卵子女性的隐私权、处置权、使用权受到侵犯,是否也缺乏明确法律法规依据?民法典规定了每一个人享有的权利,包括妇女的生育权肯定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在是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时候,医疗机构负有对患者隐私保护义务,虽然在医疗机构的病历上有记录的,但不能随意提供,医疗机构也无权随意处置。如果做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后有剩余卵子要赠送,医疗机构也会与捐赠者签订知情同意书。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泄露隐私的问题,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有相应的处罚。

《民法典》《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都重申了关于对患者隐私的保护问题,而且有相应的处罚条款,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D

未来冻卵等技术是否可以由禁改限?

 

目前我国相关法律并未否认单身女性的生育权,有人提出,未来冷冻卵子等技术,是否可以合法化或者由禁改限?如何审慎推进临床应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现实中,的确有这种需求。一种是有的年轻人观点,现在不想生孩子,但年轻时卵子质量好,可否提前把卵子冻起来,等到年龄大想要孩子的时候,再来做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再有是一部分人奉行单身主义,但也想有自己的后代,可否先把卵子冻起来,以备今后使用。还包括有一些“失独”(失去独生子女)人群,孩子去世了,但自己年龄大了不能生了,想用自己的冻卵来解决这个问题。这些是社会的部分需求,不是所有社会人群的需求。我觉得,这要根据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医疗技术水平的提升,对伦理的认知等来考虑,如果都能够处理好,不排除国家有可能考虑附条件的适当放开。

美国对此是放开的,但是我国香港地区就采用的是可以冷冻卵子,但是要进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时候,必须是在有婚姻的情况下。我觉得这个前提就很好,既考虑了需求,又考虑了必须是符合法律的,一夫一妻制的。

总之,要在社会的文明程度、人的素质水平提高到一定程度、制定相应的行为规范的前提,才能考虑放开。同时还要建立一个多元监管系统,有行业的管理,有个人诚信体系,相关企业和从业者必须要自律,同时培育市场监督体系,包括严格的审批和监管,才能真正保证社会有序的发展,才能保证既满足了社会需求,又和国家法律、公序良俗相一致。